
一、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。有的不法分子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、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等概念,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,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,借机吸收公众资金,具有非法集资、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。
二、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。有的不法分子捆绑“元宇宙”概念,宣称“边玩游戏边赚钱”“投资周期短、收益高”,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。此类游戏具有较强迷惑性,存在卷款跑路等风险。
三、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。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元宇宙热点概念渲染虚拟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,人为营造抢购假象,引诱进场囤积买卖,须警惕此类投机炒作风险。
四、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。有的不法分子号称所发虚拟币为未来“元宇宙通行货币”,诱导公众购买投资。此类“虚拟货币”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,主要通过操纵价格、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。
所诉营销活动点着“元宇宙黑洞”标签,享有比较大的性吸引力、强些隐瞒市场平均价格性,参加者易遇到财产权折损。请社会存在公从增強分险防治观念和面部识别的能力,预防上当被骗被骗,如感觉依法查处违反经济犯罪记叙顺序,请及时向本县相关联监管部门报案。来源:中国银保监会